彰化一位婦人因罹患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雖每個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,仍難以保持生涯,需人撫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事員的女兒每月負擔3858元撫養費。
雖有中低收入戶成分,每個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,但以今朝經濟狀態,沒法保持生涯,需人供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務員的女兒阿芳(化名)每個月肩負3858元扶養費。該名母親小美(假名)向法院提作聲請,她指出因得了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實,因動作未便,需人賜顧幫襯,沒法工作餬口。離婚證人但是,母親全日遊手好閒,不但不工作以補助家計,待在家中也不整理家務,對母親的印象猶如路人一般。
對此,阿芳表示,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供養長大,父親不管準備三餐、上學接送,或在家糊口與讀書,皆親力親為,兩姊妹相依為命。
(示意圖:shutterstock/達志)- Messeng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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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養罹癌母!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「非親生3後代」
中時新聞網
李啟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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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8003683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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